一、申请入会的条件
根据《北京天文学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个人会员: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每个会员单位只能选派1人作为该单位的代表;
(五)取得学士、学士以上学位(不含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及博士后)或同等学历并在天文领域作出一定成绩的科学技术人员;
(六)具有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实验师以上或相应资格的天文科技人员;
(七)热心天文事业,对天文学会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人员(党政管理干部和科普工作人员)。
单位会员:
与学会学科或专业相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工作的、合法设立的科研、科普、教学、生产、设计等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
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北京天文学会章程》,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服务的优先权;
(四)退会自由;
(五)符合本团体章程的其他权利。
会员需要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制度;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注:根据现行《北京天文学会会费管理办法》,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换届后半年内一次性收取一届(4年)会费。对于届中新入会会员,入会后半年内一次性收取本届剩余年数(四舍五入)会费。单位会员会费标准应根据单位会员注册资本金和学会双方约定。
三、申请入会的流程
符合以上入会条件、承诺履行以上会员义务的申请人,申请入会需要完成以下事项:
(一)个人申请入会
1.填写“入会申请书”(见附件1),打印申请书,自行邀请两位北京天文学会会员作为入会推荐人在入会申请书上签字,并在工作单位盖章处加盖公章。如有多页请双面打印后签字和盖章。
2.将申请书纸制版及按照“单位-姓名-入会申请书”命名的电子版文件【需发送两份电子版文件:①可编辑版word文件,需在介绍人一栏输入介绍人的单位和姓名;②签字盖章后扫描版pdf文件】统一交至各单位会员的学会联络人,由各单位联络人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学会。
各单位会员的联络人:
单位(按拼音排序) | 联络人 | 邮箱 |
北京大学 | 刘老师 | shuyan@pku.edu.cn |
北京师范大学 | 张老师 | yapengzhang@bnu.edu.cn |
北京天文馆 | 崔老师 | cuijie@bjp.org.cn |
清华大学 | 熊老师 | yidanxiong@tsinghua.edu.cn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毛老师 | ynmao@nao.cas.cn |
中国科学院 高能物理研究所 | 尹老师 | yinqq@ihep.ac.cn |
中国科学院 国家天文台 | 张老师 | zyx@bao.ac.cn |
3.非以上单位会员的个人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学会邮箱,纸质版邮寄根据学会要求提交。
(二)单位申请入会
1.填写“单位入会申请书”(见附件2),打印申请书,并在单位意见盖章处加盖公章。如有多页请双面打印后盖章。
2.将申请书纸制版邮寄到北京天文学会,电子版文件【需发送两份电子版文件:①可编辑版word文件;②盖章后扫描版pdf文件】发送至学会邮箱,文件以“单位-联络人姓名-入会申请书”命名,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单位名称-申请入会”,邮件内容请包含申请书纸质版的快递单号。